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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003版:嘉兴生活

六旬老妪用法律武器抗争家庭暴力

  共同生活了四十年的老夫妻要闹离婚,已是不惑之年的儿女不但不劝和,反而支持离婚,这是怎么回事呢?

  “结婚之后,两人生活习惯、兴趣爱好方面都合不来……”今年已过六旬的农村妇女陈阿姨来到嘉善法院,向法官哭诉道,“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这婚离掉。”承办法官看着诉状纳闷了,两位老人早在1965年就结了婚,并在1967年和1969年分别生育一儿一女,一家人好端端的又有什么坎跨不过去呢?

  经过了解才知道,原来徐大爷脾气火爆,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常常动不动就对陈阿姨又打又骂,陈阿姨几十年强忍着暴力侵害,这段婚姻对于她就像挥之不去的梦魇一般。为此,两人分居了3年多时间,期间徐大爷多次表示希望与陈阿姨重归于好,然而徐大爷不但禀性未改,反而变本加厉,2012年7月的一天,徐大爷更是冲到陈阿姨住处对其大打出手,导致陈阿姨的头部受伤,还缝了15针。父亲的暴行,儿子和女儿早就看不下去了,他们都表示站在母亲陈阿姨这边。

  再看另一边,此时徐大爷的身影显得有些落寞,但他依然坚称夫妻争吵是正常的,自己和老婆还是有感情基础的。“我和老太婆每次吵架,儿子女儿就出来帮老太婆动手打我,我实在气不过就打了老婆……”

  经过审理嘉善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有家庭暴力的行为,且原被告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所以法院予以准许。最后,嘉善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徐隼 计丽明/文


钱江晚报 嘉兴生活 z0003 六旬老妪用法律武器抗争家庭暴力 2013-09-06 钱江晚报2013-09-0600008 2 2013年09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