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互助
政府将给予补贴
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指通过企业、工会和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实现“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的目的,减少和避免因病致贫家庭的发生。
记者昨天从开发区总工会获悉,根据最新《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办法》,调低了职工医疗互助的交费标准,新的标准为每人每年36元,可由单位行政缴交,也可由单位行政、工会和个人共同缴交,并由单位工会统一上交。
为了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医疗互助,开发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商议决定,对开发区各企业工会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互助给予补贴金额每人每年24元,即每人每月2元。
在2013年10月20日前,参加企业可登陆杭州市总工会网(网址为www.hzgh.org)下载电子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可以报送至开发区总工会,地址在金沙大道600号新管委会西2楼243室。
本报记者 陈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