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小广告
进了拘留所
湖北人张某,在东阳城区打工多年。前几天,在白云街道一家酒吧门口,她结识了一个正在派发小广告的年轻男子。
得知派发小广告能赚钱,她心动了,就和对方商量让她也试一下。
那男子倒也爽快,一口答应让她加入,双方约定每天工资100元钱,外加“业务”提成,工资每日结清。
随后,对方给了她一些小卡片。
其实,那些小卡片是招嫖信息,内容很简单,上面除了印有衣着暴露的女子照片外,就只有一个QQ号和一个手机号码——这种小广告的具体用途,张某心知肚明。
9月6日,张某正式“上岗”,她在东阳几家宾馆发了十几张小广告后,马上就有“成效”了。
下午1点多,通过张某穿针引线,促成了一桩“生意”,她从中得到提成20元钱。
短短几个小时,120元就轻松到手了,张某乐坏了,决定大干一场。
9月7日晚上,她又到吴宁街道一家宾馆派发招嫖小广告,结果刚发了两张,就被民警查获。
9月8日,张某因介绍卖淫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4日。
本报通讯员 朱一红 本报记者 侯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