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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24版:时评·个论

留住孩子,倒掉脏水

  一直摸着石头过河、夹杂着各种不同声音的网络打谣,在两高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比照的条文。透过这些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判断出哪些人是罪有应得,有哪些行为看似正义,其实已经越了雷池。

  此次司法解释的亮点在于为公权力和公民的行为划定红线。什么是公民应该谨守的行为规范,什么是公权力不能逾越的底线,这部司法解释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而这些正是前段时间打谣中,被不断质疑的东西。

  网络违法行为该不该打击,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争议,法律明确了网络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的七种情形,正是因为很多时候,当谣言的传播面很广、影响很大时,自诉已经无法有限地约束造谣者的行为,权力机关的适时介入能最有力地保护当事人,并最大程度地挽回影响,那种将诽谤当成家常便饭一样的行为无疑要收敛很多。如果公权力面临一个公民被刻意诽谤却无能为力,任其自生自灭,那是公权力失职了。

  但另一方面,司法解释也说得很清楚,打击的是非法行为,保护的是公民的言论自由。那种“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做法其实是把网络当成了泥沙俱下的污水池,它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谁,而是为了堵塞别人的耳目,为自己的为所欲为提供方便。打击不是为了让民众有话不敢说,有意见不敢表达,而是理性地表达,合理地申诉,在这一点上要是没有明确的认识,那么法律只会成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任何一个公民,不管他是普通民众还是官员,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维护权利的同时,权力如果介入过多,并且得不到限制,就容易失去公允,甚至为权力所操纵。

  司法解释能解决很多问题,但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只有吃透法律的精神,才能作出正确的取舍,才能坚守住底线。我想,无论如何,这部司法解释的出台不是为了伤害人们的言论自由,而是保护人们说话的权利,在这一点上,公众当有清醒的认识。


钱江晚报 时评·个论 a0024 留住孩子,倒掉脏水 2013-09-10 钱江晚报2013-09-1000007 2 2013年09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