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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4版:今日下沙·热线

快递苹果充电器,收到变成一本书

事后快递公司反复说“明天处理好”,可朱小姐至今没等到结果

  朱小姐拨打本报热线89898400:

  我在9月10日通过龙邦快递把一只价值248元的苹果充电器寄给湖州的妈妈,第二日收件,却成了一本书。

  当时我联系了快递员,快递员说可能是寄错了,可以找找看。过去的一星期,又总是说“明天给你送来。”可我一直没收到东西。我几次拨打该公司客服电话,都是占线,拨打快递员的电话,则被挂断。

  本报记者李思璇核实报道:

  朱小姐的妈妈说,她11日收到快递,发现货物掉包,当时龙邦快递员承诺次日把充电器找回,交还给朱小姐。

  朱小姐说,14日,她没有等到充电器,就联系了快递员。对方说充电器已经找到,只是这几天很忙,没时间送过来。16日,她再次联系,快递员仍称很忙,第二日一早送来。同时,龙邦快递下沙分公司的王经理再三保证:“明天一定能收到。”可直到昨天下午,朱小姐还是没有收到充电器。她打电话给龙邦快递员,被挂断,随后就关机了。无奈之下,朱小姐再次致电王经理,王经理表示不清楚情况,可能是快递员受情绪影响所以不派件,并再次承诺:“明天给你送到。”

  对此,朱小姐表示自己忍无可忍,“我妈妈一个人在老家,手机用不上充电器,我都联系不上她了,急啊。”

  对这起事件,下沙龙邦分部给记者的答复是:“还在调查之中,会尽快处理。”

  说起龙邦快递,有位刘先生也曾吃过苦头。他对记者说,他曾通过龙邦快递向上海公司寄送包裹,网上显示已到达,可一周后打电话到上海公司,却说没收到,于是他打电话给龙邦快递客服电话,但一直没打通,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

  >>>律师观点

  针对快递乱象,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阮长丰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可以依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不过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消费者要有足够的精力跟快递公司耗,可能快递公司因此认为大部分消费者不愿意走司法途径,就表现出普遍较为霸道的态度。”

  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对快递服务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此外,如果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交通、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快递延时,快递公司应主动电话告知收件人,且要拿出不可抗拒因素的证据,不是等着顾客去询问。快递公司延时,消费者可提出相应的赔偿。

  另外,阮律师提醒消费者:“快递单上有很多细节,消费者往往会忽视。其实物流公司在下单时都在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快递单续资一栏,很多物流公司都明确标识出对于快递中消费者出现的间接损失,物流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当物流公司出现过错时,消费者便难以拿出相关证据来为自己维权。所以发件人填写快递单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约束条款,以免签字后快递公司以发件人‘放弃权利’为由拒绝赔付。”


钱江晚报 今日下沙·热线 q0004 快递苹果充电器,收到变成一本书 2013-09-18 3189586 2 2013年09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