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撂倒”俩大肚婆
第二天上吐下泻,食客要求赔偿被拒
本报讯 黄先生是名医生,昨天他致电本报记者,称9月2日晚上,他、妻子还有朋友一共四人在印象城甬记餐厅吃饭,当时点了豆腐、牛肉、花蛤等五六个菜。结果第二天凌晨,四人均出现上吐下泻等症状,经诊断是得了急性肠胃炎,考虑到四人一起用过餐,医生怀疑是食物中毒。
“两个女人都有身孕,还不到三个月,虽然事后检查指标正常,但不能排除食物中毒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黄先生说。
当天同事就此事向鄞州药监局投诉,药监部门去现场进行了检查,结果在餐厅内发现了过期食品。
事情发生后,四人和餐厅进行了沟通,希望餐厅为此事负责,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但餐厅不肯认错。
昨天,记者联系了印象城甬记餐厅李姓店长。李店长说,9月2日当天,黄先生和同事确实来餐厅用过餐。但对方并无证据证明,次日凌晨出现的症状与在餐厅用餐有关。
“可能晚饭后他们还吃了其他生冷或不卫生的食品,”黄先生说,“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我们愿意给予一定补偿,但具体金额与黄先生提出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李店长表示,对方如果对此事有异议,不妨走司法途径。
昨天,鄞州区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9月3日,药监局确实对餐厅开展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现场发现了过期食品。目前,他们正对过期食品一事进行立案查处。
对此,李店长解释说,当天被检查过期的是豆腐。豆腐保质期三天,药监局来检查那天,正好是第四天,他们凑巧还没扔掉。但9月2日豆腐仍在保质期内,餐厅也没使用过期豆腐。
本报通讯员 白燕 本报记者 周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