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a0018版:中国新闻·时事

“高铁一姐”昨受审,当庭认罪

检方指控:非法经营达1858亿,非法获利20余亿,行贿刘志军4900万
丁书苗:刘志军帮我挣了很多钱,为他花多少都不吝啬

  昨天上午10时,原铁道部窝案重要人物、被称“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经营和行贿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丁书苗当庭表示认罪。

  58岁的丁书苗头发已花白

  24日上午10时,58岁的丁书苗在法警的搀扶下被带入法庭。她身穿红色棉衫,行动缓慢,部分头发已经花白。因为曾做过开颅手术导致头部怕冷,法庭允许她戴上帽子受审。

  在公诉人读起诉书时,丁书苗不停颤抖,差点摔倒。她面对的是涉嫌行贿罪、非法经营罪的指控。而在2011年之前,她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更多的还是以“慈善家”的名义示人。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丁书苗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实目的。

  关于行贿刘志军,丁书苗表示认罪。她曾供述:“我和刘志军认识10年间,刘帮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都不吝啬。”

  为刘志军买官捞人行贿4900万

  检方指控称,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已判刑),为其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为此2008年至2010年间,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

  买“光环”38次行贿扶贫办主任

  案发前,丁书苗曾是扶贫名人,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并登上福布斯中国慈善榜。

  但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树立正面形象、逃避有关部门查处,先后38次行贿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涉嫌受贿罪已被公诉),由丁书苗向中心捐款,范增玉安排她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并在有关刊物上刊登她的慈善事迹。丁书苗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非法经营达1858亿余元

  此外,丁书苗还于2007年至2010年间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20余亿元,严重扰乱了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据新华社、央广、法制晚报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时事 a0018 “高铁一姐”昨受审,当庭认罪 2013-09-25 3197584 2 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