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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003版:余杭生活

从未休过年休假,退休后可否申请补偿

  (读者俞先生来电咨询)我老婆在开发区某布艺厂工作10多年了,今年8月退休,可单位一直未安排她休带薪年休假。退休后,我们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单位却告诉她因其从未申请过休带薪年休假,所以没安排她休假,且不同意支付补偿。我们想问,自己从未提出过主动放弃年休假,单位的主张是否成立?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也就是说,只要员工没有反对的,则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应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的主张是不合法的。

  其次,你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因为这部分补偿金的劳动仲裁时效只有一年,故你只能申请一年的补偿金,而不可以申请10多年的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颜杰


钱江晚报 余杭生活 y0003 从未休过年休假,退休后可否申请补偿 2013-11-08 钱江晚报2013-11-0800009 2 2013年11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