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车索要“赎车费”被判刑
抢了别人的汽车,然后向车主索要10万块的“赎车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把“赎车费”降到了1000块。可惜,钱还没到手就栽了。
欠了高利贷,想要“搞点钱”,6月25日晚上,左某带着电击棍在嘉兴市区一家工商银行附近劫持一辆黑色的现代轿车。威胁车主已1000块钱作为赎金成交,便给车主发去车辆停放的地点。为了保险起见,左某还模仿影视剧中的常见赎金交易情节,要求车主取车后不必直接把“赎金”给他,而是放在车子附近,由左某自己去拿。自以为安排周详,左某得意洋洋的到网吧消磨时光去了。然而,左某在网吧逍遥快活没多久,钞票没等到,却等来了警察。 11月5日,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左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南轩 南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