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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003版:嘉兴生活

一堵砖瓦墙 阻隔邻里情

  徐隼/文

  嘉善法院承办人朱法官迈步走出海生家的院子,在上车前,他不由得又回头望了一眼刚砌好的砖墙,轻轻舒了一口气,这起跨度十余年之久的邻里纠纷终于有了个了结。

祸起砖墙

  嘉善县天凝镇村民59岁的海生和51岁的阿明毗邻而居,这对老邻居做梦都不会想到,两家人竟会因为一堵砖瓦墙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冤家。

  1995年阿明家造房子,后出于安全考虑,1997年他在造好的房子四周围砌了砖墙,并将东面1米的土地“圈”了进来。1999年,海生家也开始造房,由于地基限制,他家房屋西面只剩下0.5米左右的余地。

  当然还需稍作说明,阿明家房子在海生家的西面,再往西则紧挨着公路,相比而言,阿明一家人的进出方便许多。

  1999年两家人屋前建成了一条东西走向的水泥村道,东至天凝镇,西连村委会,屋后还住着海生的几个亲戚。原本两栋房子之间1.5米宽的小弄堂是海生和亲戚串门、出行的“要道”,现在却被这段墙给堵了,需要绕很远的路,这引起了海生一家的不满。

矛盾升级

  两家人对造这堵墙是否合理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并逐渐演变成了无休止的争吵,关系也降至冰点,平时进进出出也是你对我翻白眼,我给你看臭脸,村里劝了多次都没有用。

  2007年6月两家的积怨彻底爆发。不堪其扰的阿明在原有基础上把砖墙砌高。“这不是挑衅是什么?”双方发生剧烈争吵,海生和阿明甚至扭打作了一团,直至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事态才平息。

  冲突中海生的肋骨被阿明打伤了,将阿明告到嘉善法院西塘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阿明东墙外1米的土地不应圈为己有,人为造成两家房屋之间的通道被堵塞,所以判决阿明恢复通道的通行;而双方发生扭打,各有过错,阿明对海生造成的伤害应负60%的责任,应赔偿海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2977元。

执行之苦

  案子是判下来了,但执行却让法官犯了难。

  执行局的朱法官是本案的执行承办人,“两家人的积怨实在太深了。” 有着多年执行经验的朱法官知道,这样的案子是急不来的,但这案子一办办了这么多年也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他每个星期只要有空便会去海生或者阿明家转转,有时更多的是家长里短地闲聊,时间久了朱法官和两家人分别成了好朋友。

  “海生和阿明就像两个老小孩。”的确,年过半百的人,其固执与坚持真的很难转变,两家人只要凑到一起就矛盾不断。案子的缓慢进展也如心病一般困扰着朱法官。

  一直到2013年9月,朱法官终于促成了双方各退一步,考虑到阿明家紧挨大路,进出不通过两家房子之间的小弄堂,所以将原来的围墙拆除,把弄堂的大部分空间给海生家,留约莫一米左右的通道方便其通行;剩下的余地留给阿明家,在该位置重新筑起围墙,一来出于安全考虑,二来也可以避免双方日后有更多摩擦。


钱江晚报 嘉兴生活 z0003 一堵砖瓦墙 阻隔邻里情 2013-11-15 3256542 2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