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继续】
【改革继续】
2009年年初,浙江省开始第五轮强县扩权改革。
当年8月,浙江还配套出台了《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强县扩权”的省级规章。规定中说,除了法规明确规定的由省、设区市负责的管理权限,以及规划建设、重要资源配置、重大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其他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原则上应当交由县(市)政府或其相关主管部门行使。
2011年5月6日,一个更大胆的决定出炉: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2013年11月15日播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