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完钱,先安家
偷完钱后,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安个家。这恐怕是最“顾家”的一个小偷了。
小偷黄某今年40多岁,永康人。几年前,他和老婆离婚,成了光棍。他有一个读初中的儿子,平时交给孩子的奶奶照顾。
黄某没什么工作,也没有固定收入。他没有手机,每天的花销也很节俭,一天就花30元,基本都用在吃饭上网上。他经常一天到晚混在网吧里,晚上也直接睡在网吧。
1月12日晚上,因为手头缺钱,黄某到处游荡,到处拉车门,想弄点钱花。
在一个小区,他看到一辆宝马车,随手拉了一下车门,没想到门真的被拉开了。
黄某钻进车里找了一番,拿走了后视镜上的一个玉挂饰。然后,他又打开后备厢,找到了一个化妆包。
打开化妆包,黄某乐开了花。里面有厚厚一沓钱,还有金器、玉器、超市购物卡等,化妆包里光现金就有3万,总价值超过了20万元。
第二天,黄某立马给自己买了一个大屏手机,还用超市卡买了两条中华香烟。
他没有一味贪图享受,第一时间去五金城租了一个房子,一次性付清了半年4千多的房租。接着,他又去买了被子、生活用品,床上用的四件套。
没想到,1月14日,入住新家仅过了一天,永康警方通过调阅摄像头信息,锁定了黄某,把他抓获了。
目前,黄某已被刑拘。
通讯员 应雅璐
本报记者 陈久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