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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甬现

师生恋爱4年,花费5万
分手后师父师母联手上诉要求还钱

法院认定,2.5万元是借款,学生该还,剩下的是恋爱期间老师赠与,无需归还

  分手后,打官司想要回恋爱时所赠予对方的财物,这种事法官见多了。哪怕男方是已婚的,最后浪子回头,获得妻子原谅后,夫妻两人一起向小三索要财物,也不是没见过。可今天要说的这件官司中的双方,却让法官大跌眼镜。

  男方是一位年过不惑的老师,女方是他的90后学生。这段持续了四年的地下恋情,以被老师的妻子发现,老师斩断情丝而告终。学生也没纠缠。

  不过,这还不算完。四年里,老师陆陆续续给过女学生5万元,既然关系断了,老师和师母想问学生把钱要回来。

  QQ聊天记录为证,这笔钱里,2.5万元是学生向老师借的,剩余的钱都是老师以恋爱讨好的名头主动给的。所以,法院最终判了女学生归还2.5万元。

  这对夫妻不依不饶,一年多来把女学生告了4次,非要把另外那2.5万也拿回来。

  昨天,宁海法院又一次驳回了他们的诉求。但接下来,他们会不会再告?谁也不知道。

师生恋4年,男老师给女学生汇了5万元

  秦某今年42岁,5年前是宁波一所高中的老师。90后女生婷婷(化名)是他的学生,当年读高三。两人暗生情愫,谈起了师生恋。提一句,秦某是有老婆的。

  2009年时,婷婷高中毕业,留在宁波读成人本科。秦某则工作调动,去了嘉兴继续执教。

  距离没有隔断两人之间的感情,他们经常电话、QQ联系,开始了一段柏拉图式的恋情。

  年纪相差20来岁,秦某为了维持这段感情,下了大工夫。他对婷婷宠爱有加,在QQ上以“宝宝”相称。

  婷婷还在读书,没有收入,2011年开始,秦某就开始给婷婷汇钱。当然,这事都是瞒着老婆的。

  期间,秦某一直几百几百地给婷婷汇钱。前年年底,婷婷在QQ上向秦某借了2.5万元,之后一直没还。秦某也没催讨,不过大致的账他是记着的,总共大概有5万元。

  这段地下情持续了四年,直到去年年初,秦某的老婆终于发现了两人的恋情。怕老婆把事情闹大,秦某很快和婷婷分手,回归家庭。

分手后老师告学生,讨要恋爱花费

  婷婷知道老师是有家室的,倒也爽快,毫不纠缠就答应了分手。

  既然分手了,花出去的钱也就相当于打了水漂,秦某有点不甘心。但向曾经宠爱过的女学生讨钱,他又有点拉不下脸。思来想去,秦某把这事告诉了老婆,和盘托出,希望老婆出面去要钱。

  夫妻俩商量了一阵,一致认为,口头上向婷婷讨要,她肯定是不肯还的。去年3月,秦某上宁海法院把婷婷给告了。

  因为有QQ聊天记录作证,法院认定,这5万元里的2.5万元为借款,需要婷婷归还,但其他钱因无证据,予以驳回。也就是说,秦某自称的5万元,婷婷只需要归还2.5万即可。

  法院判决后,秦某不服,提起上诉,最终被宁波中院驳回。但秦某和妻子仍是心有不甘。

老师一年4次上诉,缺乏证据全被驳回

  为了讨回剩余的2万多元,去年8月,夫妻俩绞尽脑汁,改变策略,由妻子出面,将秦某及婷婷两人告上了嘉兴南湖区法院——“以夫妻公共财产”要求确认剩余的钱为“无效赠与”。

  嘉兴南湖区法院审理后,也认为剩余款项为赠与,驳回了秦妻的诉请。

  按理说,这事差不多也就到此为止了,毕竟恋爱时的花费,谁说得清。但这对夫妻发扬了屡败屡告的精神,今年1月,秦某再一次向宁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关系。

  这次庭审过程中,秦某又提出了“婷婷是在骗他的钱”的论点。“婷婷明知钱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却总是以各种借口问我要钱,明显是在骗我的钱。而且她总是以‘曝光我们的关系’要挟我给钱。”

  但是证据呢?没有。

  反倒是婷婷出具了QQ聊天记录,证明钱是秦某为了讨她欢心主动给的。比如,“你下学年的学费和部分生活费,我负责了”;“宝宝,我写稿的钱,全部给你花”……

  宁海法院认为,秦某在恋爱期间给予婷婷的2万多元属于赠与行为,是有效的。现秦某要求撤销两人之间的赠与关系,并无法定事由,故对秦某的诉求不予支持。

  这事到这里算是再次告一段落,但接下来,这对夫妻还会不会再告婷婷呢?谁也不知道。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6 师生恋爱4年,花费5万
分手后师父师母联手上诉要求还钱
2014-04-18 钱江晚报2014-04-1800006;3441094;钱江晚报2014-04-1800010;钱江晚报2014-04-1800011 2 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