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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3版:宁波城事·甬现

  名词解释

  公益代理人制度,是指在审理外地未成年刑事案件时,其父母正在服刑或者藏匿、失踪、死亡,或由于经济困难、路途遥远无法出庭,由法院委托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社会团体、组织、人士组成公益代理人,担任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维护其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利。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3 2014-04-18 钱江晚报2014-04-1800008 2 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