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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甬现

法官说法:哪些赠与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与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对赠与合同专章进行了规定。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本案中,秦某已经将金钱实际赠送给了婷婷,故不得随意撤销。

  合同法亦规定了法定撤销的几种情况:“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秦某并无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几种情况。且赠与人的撤销权有时效规定,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6 法官说法:哪些赠与可以撤销 2014-04-18 钱江晚报2014-04-1800009 2 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