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如相府灯笼?
4月16日,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重点企业发展。相关领导说,自己只是希望相关部门研究一下双峰县的申请,“我们绝对没有干预办案的意思”。
@大猫:这么急着“为商请命”,背后到底是政府一时糊涂没摆正自己的位置还是官商之间的关系突破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界限,变成了蜜里调油亲如一家?
@野狐:足见少数人的政绩之饥渴,也足见其法制意识之淡薄。
@瓯越一民:不禁让人想起了柏杨书中的一个故事:清朝有一个老师和学生感情不错,后来这个老师当了宰相,他的学生因为儿子杀人坐牢找老师帮忙。宰相于是每天叫家丁打着宰相府的灯笼给他学生的儿子送饭。一个月后,他学生的儿子被无罪释放。那位宰相当然也没有说给犯人求情,但是却收到了求情的效果。
@马仔烟云:培根说:“公民犯罪,是污染河流;司法机关违法,是在污染水源。”法院不依法办案,唯权力马首是瞻,法律成为权力的侍女。
取消“O”牌,把好公权“方向盘”
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至此,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还有4个。
@竹园西轩:告别特权从来都不是什么技术问题,而是态度问题。
@春天de绿草:公安主动摘掉特权牌照,让特权车回归公务实质,展示了积极的改革态度。但让特权车真正退出历史舞台,还需更坚定的决心。
@盛济康天:让特殊号牌回归社会,具有监督热情的公众又靠什么来监督“特权车”?如果公务车不公开,民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通道就将被堵死。所以,遏制特权车仅仅靠取消特殊号段的车牌还远远不够。
@老来猫猫:摘了特权的车牌,还要把好公权的“方向盘”,否则换车牌就成了特权大隐于市的障眼法。
@小强不会笑:“O”牌车只是特权车的一种形式,此外还有很多或显性、或隐性的特权车存在。取消特权牌照只是一个形式,更重要的是取消特权思想。克服部分官员心中“公权至上”的理念,不能光靠教育,还应出台更多、更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和保障。
项向荣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