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名干部
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
昨天,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全省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上周有5人受党纪处分。
郑雪忠,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南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城厢街道纪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项建松,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党委书记、经济联合社董事长,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衙前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华衡阳,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因接受利益相关单位邀请外出旅游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进化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李卫杰,嘉兴市工商局港区分局副局长兼嘉兴港区市场发展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公款大吃大喝,嘉兴港区机关纪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邓辉土,衢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大办婚丧喜庆,衢州市机关纪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