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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杭州新闻·法眼

越野车在高速上
撞了一个货车轮毂
公路方要赔偿吗

北京曾有著名案例:
高速路上突现小狗导致车祸
车主残疾,公路方被判百万赔偿

  本报讯 日前,杭州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原告是一位越野车车主,他说他在诸永高速上撞到了一个路面中央的货车轮毂,导致车子前面和左后门被撞坏,拖车和修车花了4.8万元。为此他把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他觉得是高速公路公司服务不到位。

  车主姓施。去年12月8日,他开着自己的小型越野车,从磐安上高速往杭州方向开。经过诸永高速那一段时,他突然看到前方路面上躺着一个散落物,看上去好像是货车轮毂,尽管他马上踩刹车打方向但还是撞了上去。

  不巧的是,事故恰好发生在诸永高速公路转到杭金衢高速公路的匝道上,是两条高速公路的交汇点,只有一个车道,附近没有应急车道。没办法,施先生只好继续向前开。大概开了十几公里,到了萧山服务区,方才停车报警。

  当天庭审的焦点有两个, 一是造成施先生车辆损毁的原因究竟何在?

  高速公路公司辩解,既不是当场报警,也没有现场,事后他们去看,也没在施先生所说的地方发现有这么个轮毂。现在交警形成的事故证明,都是根据施先生的口述来的。总的来说,就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是诸永高速上有这么个东西导致了施先生的车辆损坏。

  另一个焦点是,案件的责任应如何承担?既然无法证明是高速上的散落物导致车祸,后来施先生在撞车之后又开了十几公里也进一步扩大了损失,所以没理由让他们负责。

  案子没有当庭宣判。

  不过,有关高速散落物的问题真的要好好引起关注,在高速公路上因为散落物引起的事故屡见不鲜。有关散落物导致损伤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也有不少判例,如果能够找到散落方,那么散落方要承担相当责任。如果能够证明确系高速公路公司管理缺失,比如曾有判例,路面有大量油污长时间未得到清理导致车祸,那么公路管理方也要承担责任的。七八年前,北京有个很著名的案例,在高速公路上,一条狗突然蹿出而引发车祸,导致车主严重残疾需要终身护理。后来公路管理方被判承担百万元的赔偿。 本报通讯员 萧法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本报实习生 林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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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一个货车轮毂
公路方要赔偿吗
2014-05-05 3455088 2 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