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后决定自首,小伙子被取保候审
老板为他交了保证金:
“要给年轻人悔过机会”
本报讯 25岁的湖南人小范,盗窃了隔壁公司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拎包;成功到手后,他又彻夜难眠,最后投案自首。
让人感动的是,失窃公司的老板和小范所在公司的老板,都选择给年轻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前天下午,记者从海宁警方获悉,小范被取保候审。
4月30日晚上,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接到报警,某皮具公司有两台笔记本电脑失窃。
监控录像显示,盗贼是从办公室窗户入室行窃的,但夜间光线不足,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
结果第二天一早,一个小伙子来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小伙就是小范,25岁,湖南人,案发前是失窃公司隔壁一家企业的员工。他无意中看到这家公司老板的办公桌上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办公室的窗户一直开着。他身上缺钱,就动了心思。
案发当晚,小范搬来一个梯子,通过窗户,爬进隔壁公司的老板办公室,偷了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拎包;出来后顺手又偷了隔壁办公室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包。
知道对方报警后,小范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他把偷来的东西原封不动还给了隔壁公司的老板,向他认了错,之后就去派出所自首。
失窃公司的老板见小范真心悔过,原谅了他。
考虑到范某悔过态度诚恳,而且有投案自首和主动退赃等情节,公安机关决定对范某取保候审。
出乎意料的是,小范所在公司的老板得知这个事后,没有开除他,还主动为小范交了1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让他继续留在公司上班。
“他平时工作表现还可以的,但是家庭贫困,一时糊涂。”老板说,每个人都会犯错,要给年轻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本报通讯员 陈强 珀栗思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