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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5版:中国新闻·焦点

如何鉴定一名“裸官”

  要堵死“裸官”升迁之路,如何确认一名“裸官”,就成了重中之重。

  实践操作中,各地还将特殊情况“裸官”与“半裸”区别对待。比如,作为国内首个预防腐败地方法规,2013年8月1日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中,就对“因工作需要,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裸官予以豁免。

  2011年,浙江曾在全省专项排查“半裸官”,即将范围扩大到配偶和子女一方移居海外的所有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

  对“半裸”与“裸官”的区别处理,亦有争议。2014年3月,广州市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媒体求证涉嫌违纪的荔湾区岭南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谢国滔身份是否为“裸官”。

  对此,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回应,谢确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办,其妻子在2010年移居香港,拥有香港居民永久居住证,但其子办理的是读书签证,在外留学,未移居国外,“不算纯正意义上的裸官。”

  此言一出,舆论多有质疑。作为反腐学者,北航教授任建明更担心的是,在任职限制下,“裸官”会有瞒报的强烈动机,因此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要增加抽查比例。

  事实上,多名落马官员曾瞒报“裸官”身份。2013年10月,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在广州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涉案总金额达到1.7亿。《中国青年报》报道,吴湛辉其实是一名“裸官”,但并没有影响到他的仕途,甚至组织人事部门都不了解、掌握相关情况。2007年,吴湛辉被任命为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2011年10月,他被省委组织部列为拟提拔市领导职务人选差额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期间遭举报,经查实,才发现吴已是“裸官”。

  去年年底,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关于三中全会《决定》的解读文章,其中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

  “裸官”是否真正纳入管理,我们拭目以待。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焦点 a0015 如何鉴定一名“裸官” 2014-05-20 钱江晚报2014-05-2000012 2 2014年05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