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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热线

煤气代灌点为何混杂在商铺中

金华液化气公司:先有代灌点,后有商铺;的确存在安全隐患,但难以管理

  本报记者 傅颖杰

  前天下午1点48分,市区江南浦江街236号一座存放着150多只煤气钢瓶的瓶装煤气代灌点发生爆炸事故,并引发大火。

  目前,事故原因目前仍在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和以前居民家里的煤气钢瓶爆炸事故不同,这是金华历史上发生的首例瓶装煤气代灌点爆炸事故,教训深刻。

  事故发生后,煤气代灌点的安全问题成为了附近居民最关心的话题,出事的代灌点有没有经营许可证?平时的管理如何?昨天,记者联系了金华市建设局城乡公共事业管理处和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探寻。

  记者现场再探访:

  煤气代灌点就设在居民区

  昨天下午,记者重回爆炸现场。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一天,附近的居民依然后怕不已,街头巷口聊天的内容也都离不开煤气爆炸这话题。

  记者看到,出事的煤气代灌点的一侧是一间服装店,另外一侧则是家酥饼店,三家店相互之间只不过是一墙之隔。酥饼店的旁边则是两家小吃店,无论是酥饼店还是小吃店,用明火的地方都不少。

  “平时都能闻到一股煤气味。”附近杂货店的老板娘章小弟说。章小弟是婺城区汤溪人,她的店和煤气代灌点直线距离只有10多米。

  而根据《中国消防法》及《浙江消防条例》规定,居民小区内是不允许设煤气代灌点的,而在居民小区外要设立煤气代灌点,也必须要有一个安全距离且是独立的房屋。

  出事之后,章小弟对这家设在居民区里的煤气代灌点非常担心,她说以前自己在杭州生活的时候,附近也有个煤气代灌点,检查人员来得很勤,做了很多工作,最后这家代灌点自己搬走了。

  煤气代灌点里堆了这么多钢瓶,附近又有明火,怎么保证安全?章小弟和附近的居民都十分关心。

  金华市建设局城乡公共事业管理处:

  煤气代灌点证件齐全

  在金华,类似的煤气代灌点是由金华市建设局下设的城乡公共事业管理处负责主管。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管理处的徐松处长。他说,浦江街的事故发生后,他们当即就派人去现场调查,目前已经把事故印发成文,转给全市的燃气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要求吸取教训,做好安全工作。

  对当地居民的担心,徐松表示理解,他说发生事故的煤气代灌点其实就是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属于网点之一。平时,建设局虽然也会派出检查组对各个点进行检查,但因为人手有限,频率肯定没企业自查来得高。他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份金华市瓶装煤气代灌点的考核标准,分站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相关这三大类25小项,具体到瓶库内地面、电器等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等都有规定

  至于居民所关心的经营许可证问题,徐松告诉记者,这家煤气代灌点证件齐全,所拥有的“瓶装煤气经营许可证”是由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办理的。

  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

  周边明火现象无法管辖

  接下来,记者又找到了事发供应站的母公司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邢立群向记者介绍,这次发生事故的瓶装煤气代灌点属于三级供应站,在站点的设置上,有一些具体明确的要求。

  首先证件必须齐全,包括瓶装煤气经营许可证、人员上岗证等等,人员上岗前也都需要经过培训。

  其次,房子必须是平房,墙体必须是实体墙。而且绝对不能住人,甚至不能有电,就连放在店里的钢瓶数量也有具体要求:白天实瓶(充满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数量不能超过28个(事发时店里是17个)。

  按要求,实瓶是不准在店里留过夜的,如果碰上有时候居民没有及时取瓶,那店里就必须有人值班,邢立群一再强调,“值班和住店里绝对是两个概念。”

  这家出事的代灌点的许可证是2001年办的,当时浦江街这一带没现在这么热闹,也没有那么多店面。而随着城市发展,如今西关这一带的瓶装煤气用户至少有1500多户,按照公共事业事关民生的便利性原则,这一带必须要设置一家三级供应站的,因此这家代灌点就一直存在了下来。

  实际上,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也为煤气代灌点周边存在着使用明火的情况而担忧,邢立群说,她十分理解当地老百姓的担忧,也承认煤气代灌点周边存在使用明火的状况的确不妥,会产生一些安全隐患,但他们不是执法部门,对这种现象无法管辖。

  至于这家煤气代灌点还会不会继续经营下去,目前还是个未知数,邢立群说,这里面情况比较复杂,“过火后的房子肯定需要加固,而且也还要看事故原因。”她承诺今后将加强管理。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热线 j0007 煤气代灌点为何混杂在商铺中 2014-05-29 3490204 2 2014年05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