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公共自行车服务点,要自行出资建设
问:我是中策橡胶厂员工,厂区位于下沙18号大街与1号大街交叉口附近。这一带没有公交车站或地铁站,我们员工很多骑公共自行车上班,附近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只有一个,在厂区东门,根本无法满足还车需要。建议在智格路和之江东路交叉口、之江东路中段各建一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答:开发区城管办表示,开发区2014年新增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选址依据市民来访来电、开发区整体规划的综合考虑及管委会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踏勘决定,现已公示完成。
企业周边如果要求新增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需要开发区城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企事业单位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申请单位自行出资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点,建成后由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维护,对外开放。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城管办到现场踏勘,位于七格南路的七格工业园区门口东侧还有一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编号为3683),离中策橡胶厂北门口较近,员工可以到这个服务点租借或归还车辆。
本报记者 王舒畅 整理
(本栏目由今日下沙与开发区信访办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