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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

结婚20年,却为房子两次闹到法院

  东阳人李江和王红(化名)都是二婚,这对半路夫妻在一起度过了20多年的风风雨雨。

  夫妻俩现在都是五六十岁的年纪了,却闹起了离婚,而且还两次闹到了法院。原来是为了房子。

  1993年,李江和王红相识并恋爱,3月18日他们登记结婚。

  两人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因此都十分珍惜这段感情。重组家庭后,夫妻俩有了三个儿子——当时,李江和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一个15岁,一个7岁,再加上王红和前夫所生的7岁儿子,生活比较艰辛。

  但李江婚后不久承包了一个工厂,经济条件慢慢改善。而王红在家照顾3个孩子,夫妻感情及三兄弟的感情都不错。王红曾经感叹:“一个儿子靠不住,我还有两个儿子可以靠。”

  后来因东阳十字街拆迁,李江家传祖宅拆迁,两人以夫妻和三个儿子的名义申请获批6间半屋基。两口子挺有投资头脑,用其中两间换了门面房,每月有不错的租金收入。

  正是这间门面房,如今却成了这家人心中解不开的结。前两年,王红的儿子想要拿这店面房自己开饭店,李江却不愿违反原来的租房合同,双方开始有了矛盾。

  去年7月,王红将李江告到法院要求离婚,经过法院调解,李江保证会善待王红母子,两人和好。

  然而,两人的矛盾仍没有解决,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双方摩擦不断。今年5月,王红再次告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将拆迁后获得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当时李江说好话,我才和他和好的,但是他的两个儿子过完年后就对我不理睬了。”法庭上,王红很伤心:她生病住院,李江不仅没去看望,连电话都没有给她打。而更让王红心寒的,是自己孙女满月,打了好几个电话邀请李江的两个儿子,结果他们都没去。

  李江并不愿意结束这段婚姻。他说自己也不是没有挽回过,他还主动做饭叫王红吃,但王红也不肯。

  两人真正介意的还是房子。李江的理由很简单,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

  但王红觉得这只是个借口:“他是怕房子给我儿子开店,就再也不还给他了。”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拆迁后获得的6间半屋基是以夫妻和三个儿子的名义申请的,均应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主审法官认为,李江和王红具备良好的婚姻基础,因经济问题,导致夫妻失和,但双方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只要双方互谅互让,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夫妻重归于好是可能的。因此,驳回王红要求与李江离婚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 杜聪聪 本报记者 吕艺真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热线 j0008 半路夫妻 2014-07-16 3548272 2 2014年07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