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大幅提高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自2011年起,我县对低收入家庭中孤寡、独居、空巢、高龄等困难老人,以及市级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等有特殊贡献的困难老人,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基础上,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累计享受人数达2500余人,累计下拨补贴资金近200万元,收到老年人的普遍好评。
为进一步有效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近日,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自10月1日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人均每月30元提高到60元。同时规定,应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特殊对象等评估参数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估,并依据得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和服务时间,可分别享受每月3-6小时的政府购买服务。明确已享受居家安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不得重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胡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