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富阳学区二手房成交火爆,乱象颇多
6月1日至6月30日,共办理二手房过户246件,学区房占80%以上,“按份共有”产权登记现象离谱
臧清 胡燕 李萍
随着《富阳市2014年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台,富阳市房管处迎来了学区房的“办证高潮”。
学区房源少
房源过户五花八门
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产物。
家长为使孩子不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为了符合就学条件,家长们纷纷不惜血本购买学区房或将父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更甚至是用不法途径取得假证,只为孩子能够进入他们认为理想的学校。从而,也引起了本市学区房涨价潮以及房管处二手房办证高潮。
据统计,从2014年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至,富阳市房管处也办理二手房过户246件,其中因就学原因购买学区房约200件,占总成交量的80%以上。
据笔者了解,原来的招生政策,申请报名就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信息证明,不需审查房屋具体所有权人的份额情况。
据房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办证过程中,曾遇到过祖父母将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中的5%,甚至1%的份额过户给子女,1%的份额一来减少了房产过户的税费等费用,二来也满足了入学的条件。还有一个亲戚将自己的房产分为三等份过户至三户家庭名下,供三名儿童就学用。
“这在一定程度上,已扰乱了房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违背了房产市场的公序良俗的氛围。”房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
阳光招生:
材料审核将越来越严格
鉴于此,市政府召集市纪委、市公安、住建、人力社保、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和富春街道举行联席会议,落实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并进行分工部署。对“阳光招生”的材料审核关将越来越严格。
据悉,在往年招生过程中,部分家长存在制造和使用假证、私刻公章的行为,其中包括了伪造房产证、伪造户籍证明等情况。今年开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提供的材料,除现场由学校进行初审外,还将全部由各类证件的核发部门单独进行审核,以杜绝使用假证的情况。“若发现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制假造假行为,市纪委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扎堆办理“按份共有”产权登记的现象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部分房屋的房产证上,写了五六个人的名字,几个房屋持有者之间甚至并不存在亲属关系。更离谱的是,有些家长所持有的房屋产权仅为1%。这些家长希望使用仅有1%产权的房产证,作为孩子报名上学的证明。
为此,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招生根据父(母)亲住房房产证安排就近入学的背景,是以父(母)具有可实际居住的住房作为前提条件的。因此,父母在报名过程当中所提供的城区住房房产证,必须具有完全产权,才可考虑按照房屋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按份共有”的房产证明,并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不要盲目跟风 要了解校情
《富阳市2014年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城区中小学招生序列中第一类和第三类有学生根据父(母)亲住房房产证安排就近入学的情况,即适龄儿童可凭父(母)的城区住宅用房有效房产证和其他材料到房产证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教育局表示,与其热衷于追逐“名校”,倒不如加强对周边学校了解。多了解一点家门口学校的情况,会在孩子入学问题上少一些盲从心态,多一些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