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记者对话桐庐县副县长李鹏
垃圾分类这点事,为何要做,还要怎么做
本报讯 垃圾分类,这是城市中的一道难题。实施几年来,仍然存在着居民不配合,不知道怎么分类,分类后无法分开处理等问题。然而,在城市实施难度都很大的垃圾分类,在桐庐农村却做得有声有色。桐庐为什么要做?资金如何保障?接下去还将怎么做?
围绕着农村垃圾分类的话题,钱江晚报记者专访了分管环保的桐庐县副县长李鹏。
●垃圾分类这是城里人都觉得难做的事,桐庐在农村为什么要做?
李鹏: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工程主要有三大好处:一是实现垃圾减量化。之前,我们主要是把农村垃圾收集起来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但这样做,带来一些问题。实施农村垃圾分类项目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极大缓解垃圾焚烧处理的负荷,更能减少焚烧等带来的环境影响;
二是能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农村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中,我们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为可堆肥和不可堆肥(通俗称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两大类进行处置,并将厨余垃圾、笋壳、作物秸秆等制成有机肥。从目前使用情况来看,有的村把有机肥料用于蔬菜瓜果种植,增加了土壤肥力,取得了较好收益。
三是提升农村生态文明意识。
●如何保障,这需要财政上很大的投入吗?
李鹏:为确保农村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长效运行,我们重点抓住了三个环节。
一是完善硬件设施配套。我们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和补助政策。前期投入7000万元在全县170个行政村建设145个资源化工程,包括垃圾房、机器设备、配套分类垃圾桶等,还落实了初期两年15元/人的运行补助和电费补助。
二是提升分类投放正确率。我们出台了考核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建立“垃圾分类源头可追溯”机制。并通过“每周督查、每月巡查、每季暗访”等形式切实提升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对投放正确率高、运行效果好的行政村予以额外奖励。
三是试水商业化运作。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前期需要财政的引导和扶持,但如何让资源转换为商品,是垃圾分类社会化运作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目前,一方面,县环保局正联同省农科院,研究“垃圾分类”后产出有机肥中氮、磷、钾的配比问题;另一方面,有关乡镇尝试有机肥的统一包装销售工作。
●目前做到怎样的程度,接下去还将如何推进?
李鹏:按照全年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垃圾分类处置硬件设施建设已接近尾声,全县173个行政村的145个点位(包括多村合建)已完成硬件投入的95%,包括管理用房、微生物发酵设备和太阳能堆肥仓等。
接下来到年底,我们重点是抓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分类覆盖率和正确投放率提升工作。前期,我们探索出了横村镇阳山畈村的积分奖励模式、莪山乡中门村的身份明示模式、旧县街道母岭村的星级评比模式以及江南镇环溪村的红黑榜单模式等,均起到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已制定的垃圾资源化运行管理办法,督促乡镇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资源化设施的运行绩效。同时,进一步探索有机肥商业化模式,建成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除了垃圾分类,在治理农村环境中,桐庐还推出了哪些措施?
李鹏:我县农村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取得了明显的变化,现在的桐庐农村处处都有亮点,在这些亮点的背后除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主要得益于以下工程:
一是“清洁桐庐”行动。2008年起开展的“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落实60元/人/年财政补助政策,同时建立健全了生活垃圾长效保洁机制;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2009年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年来投入专项资金3.25亿元,惠及全县30万农村人口,已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目标。
三是“消灭不能游泳的河流”行动。对全域83条河流以达到Ⅲ类以上水体为目标,全面开展垃圾河、黑臭河的曝光整治,目前已有80条实现Ⅲ类以上水体。 本报记者 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