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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圈成私家花园
罚款还要恢复原样

  本报讯 看到自家阳台门口的绿地荒废着,觉得挺浪费,就把这块绿地围起来,在里面放置假山、石凳,打造成一个私家花园。家住杭州江干区北景东苑的王先生做了一件自认为挺美的事。可是他不知道,这其实占用了公共绿地,是要被罚款的。

  北景东苑位于双菱路与凤起路交叉口,是个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老小区,小区环境还不错。

  前段时间,有小区居民在散步时,发现一个单元门口绿地被围起来,建起了一个小花园,这样别的住户就不能进入了。

  “好好的公共绿地怎么能私建花园?”居民向江干区城管局凯旋中队的执法队员反映了这个情况。执法队员马上到现场进行了勘查。这个“私家花园”大约6平方米,里面的景观已经打造完成,于是立刻拍照取证,并找到了住户王先生。

  王先生表示,自家门前占用绿地的行为的确没有经过相关审批,也没有得到社区同意,纯粹是个人爱好。

  不过,这件事情,他觉得有点冤。

  王先生说,自己刚刚搬到这里,目前房子正在装修。看到阳台前的这片绿化带都废弃了,堆满了垃圾,就想着能不能美化一下。于是,就拿了些塑料围栏整整齐齐地围了一个小花园,摆上了假山和一组石椅、石凳,还设计了一条从家门口到假山的石板路。没想到,这样竟然是占用了绿地。

  最后,凯旋中队按照相关条例对其罚款840元,并要求其恢复这片门前绿化。

  那么,为什么罚款840元?

  执法队员解释,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所占绿地面积应缴城市绿化补偿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由于王先生占有绿地的面积不是很大,大约6平方米,我们就采取折中处理,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两倍的罚款。目前居住区的一般绿地的补偿标准为70元/平方米,这样计算下来罚款就是840元。”

  昨天,记者从凯旋中队了解到,王先生已经缴纳了罚款,城管队员正等待其自行恢复门前绿化。

  本报通讯员 罗舒文 本报记者 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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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3579152 2 2014年08月0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