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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5版:浙中城事·热线

预约的月嫂不来了,算违约吗

家政公司称,月嫂生病了,只能换一个。东家不同意
工商部门:只登记意向,未签订合同,不存在违约

  家住金华市区的方女士这两天很揪心,她是一位准妈妈,孩子的预产期在9月上旬,可到现在还没找着月嫂。其实,早在5月初,她就看中了一家家政公司的月嫂,也明确了自己的意向,眼瞅着预产期要到了,家政公司却反悔了,这让方女士很气愤。

  为什么说好的事情,临时又变卦了呢?这算不算违约行为?

  准妈妈:

  预产期9月上旬

  5月份约好的月嫂不来了

  因为父母年纪大,带孩子的经验也不够,怀孕后,方女士就想找个人品过关、勤快有经验有爱心的月嫂。

  向周围朋友和同事打听后,经过几番对比,方女士最后在一家名为妈咪乐的家政服务公司里找到了滕阿姨。

  滕阿姨今年50多岁了,属于星级月嫂,价格为7000元/月。

  确认意向之后,方女士在家政公司提供的一本登记册上填写了意向书,并留下了姓名、电话、预产期和滕阿姨的名字。

  至于合同和定金,家政公司告诉她,等到临产前一两个月会她联系,到时再交也不迟。

  7月底,方女士接到妈咪乐家政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再次跟方女士确认,是否要滕阿姨。

  “不是早就约好要滕阿姨的么?”这让方女士很纳闷,她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问题。

  果然,到8月中旬,也不见家政公司再打电话来催签合同。方女士只好自己打电话去问,得到的回复却是:滕阿姨生病了,没时间。

  听完,方女士非常生气。

  家政公司:

  阿姨生病了,时间上也有冲突

  答应换一个更好的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谈好的事情会变卦?

  记者来到妈咪乐家政服务公司,找到了负责人余春花,她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虽然方女士选择了滕阿姨,但滕阿姨那段时间刚好在义乌做月嫂,9月上旬不一定抽得出空来。”余春花表示,事先她没有给方女士明确答复,也不可能明确答复。

  后来,事出突然,滕阿姨的腰椎间盘突出犯了,在家里休息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的时间还要给客户补回去,衔接的时间本来就很紧,再加上滕阿姨的身体时好时坏,她自己也有点不想做了。”余春花说,她准备先做做滕阿姨的思想工作,再打电话给方女士,给她一个交代。

  “我们确实有不对,但滕阿姨真的是病了,服务的两个客户,时间上也有冲突,可她一点也不理解我们。” 余春花说,后来,他们提出给方女士安排另外一个更好的阿姨,也是星级月嫂。

  方女士没同意。

  消保分局

双方不存在

消费权益关系

  那么,在这个事情上,谁的问题更大呢?

  在市工商消保分局的工作人员看来,因为事先没有签订合同,这个事情并没有对消费者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双方不存在消费权益关系。

  “这只能说商家的服务不到位,换了别人,自己盼了好几个月的月嫂突然说不来,心里肯定不能接受。”工作人员表示,中介公司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月嫂的生病证明,这样,消费者心里会好接受一点。

  通讯员 金乐佳 特约记者 何贤君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热线 j0005 预约的月嫂不来了,算违约吗 2014-08-19 3590163 2 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