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网监控“老赖” 法院破解执行难
方向东 桐法
方向东 桐法
打赢了官司,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却得不到执行——“执行难”使法律的正义难以落实。但最近,“老赖”的日子不好过了。破解执行难,桐庐法院积极利用与协作单位建立的执行协作机制,借助执行悬赏举报机制,织就了一张对付“老赖”的“天罗地网”。
姓名被公之于大庭广众、被限制高消费、审批遇难、贷款遇难,甚至上不了飞机、坐不了动车,资金帐户还被实时“监控”……随着对付“老赖”的一系列措施出台,“老赖”的生存空间被挤压,这使得曾经“一毛不拔”的老赖们如今不仅“颜面尽失”而且“寸步难行”。无奈之下,“老赖”们只得纷纷履行“欠债还钱”义务。
信用惩戒让“老赖”寸步难行
“欠钱的是大爷。”这句小品《杨白劳和黄世仁》的对白道出了不少要债者的心声。
不知几时起,“再不还钱,我就上法院告你。”这样的话语对于一些欠钱不还者逐渐失去了威慑。面对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不少欠款人一副“你能拿我如何”的“老赖”态度成为法院执行工作中最为头疼的事。但“老赖”们的好日子在最近结束了。
曾有一天,被执行人雷某跑到桐庐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说:“我欠谢某还有多少钱,我现在全部付掉!”
据查,被执行人雷某和申请执行人谢某因为生意往来,欠了谢某的货款一直未付。谢某多次催讨均无果,没想到后来这个雷某竟然失去了联系,不知道去哪儿了。无奈之下,谢某只好起诉到法院。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按照户籍地址向雷某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被退回。法院工作人员便到其村里调查,发现雷某和妻子早已离婚,且长年在外,无法联系。通过财产查控,仅发现一家银行里有存款2000余元。申请执行人谢某也提供不了任何线索,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其实像雷某这种情况太多了,那些程序终结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如此。根据这种情况,雷某肯定是要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也正因为这个措施,案件有了转机:原来雷某离开桐庐后一直在四川做生意,联系方式也全换了,难得回来桐庐。这次他因为要回来办事,发现自己竟然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也不行。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自己在法院有未执结的案件,已经被列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中,所以才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如何让“老赖”不再赖账,一直是法院执行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桐庐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问题,一直致力于协助执行网络的建设工作,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他们不仅加大与银行、公安、国土、房管等部门沟通,定期向县市内的银行发送通报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限制“老赖”,还采取实行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乘、限出境等举措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倒逼“老赖”们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为对“老赖”形成全方位的社会压力,桐庐法院除了在法院的官方网站上公布“老赖”名单外,还通过与各级政府、报社、电视台的协作,在当地电视台、当地报刊、城区中心LED屏上对“老赖”进行公布。
多方联动“天罗地网”盯“老赖”
一直以来,如何查人找物一直是法院执行过程中有待解决的难题。“老赖”总是爱与法院“躲猫猫”,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维护。
为了解决“人难找”这一难题,今年6月开始,桐庐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的协作,定期向协作单位提供已决定拘留且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信息,由协作单位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向“老赖”亮剑。
于是,桐庐法院执行局在逐项核对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债务履行情况后,筛选出了一批需要协作单位协助查找具体下落的的被执行人,并将名单及时提供给了协作单位。
措施一出,效果立竿见影。截止2014年10月15日,桐庐法院共接到协作单位反馈的被执行人下落信息共计30余条,抓获被执行人21名。
同时,桐庐法院执行局还开通了执行悬赏举报电话,任何人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均可向法院进行举报,此举丰富了县法院获取“老赖”下落信息的渠道。
此外,为解决部分被执行人在法院上班时间难找的难题,桐庐法院执行局还定期开展清晨、午间、夜间等大规模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天候向规避执行的“老赖”出击。
“近年来,桐庐法院执行局除运用一些传统的如限制信贷、限制经商等手段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执行措施。”桐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不仅压缩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还能增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成本,让“老赖”在生活中寸步难行。
增加“老赖”失信成本 强制执行更有力
如何凸显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一直也是法院有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失信成本不高,导致许多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甚至不愿主动履行义务,致使大量案件移交至桐庐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为实现“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提升执行公信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桐庐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今年的执行工作中坚持贯彻强制在先的执行理念,充分运用曝光、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以达到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效果。桐庐法院在2014年8月拘留被执行人人数更是创新高,当月共对16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对3名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后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极大地增加了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桐庐法院执行局于2014年8月1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2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廖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也拒不主动履行义务。2014年9月1日,桐庐法院执行人员在接到申请人的举报后将廖某带回法院,廖某随即支付了本案的全部案款。针对被执行人廖某这种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行为,桐庐法院当即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增加其失信成本。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戴某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经桐庐法院强制执行并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戴某本以为在拘留期间付清全部案款后便可以马上提前释放,没想到桐庐法院在其付清案款后仍未马上对其解除司法拘留措施,直至拘留满5日后才予以释放。
近日,迫于桐庐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大威慑,有不少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执行人员处理案件。随着失信成本的增加,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截止2014年10月15日,桐庐法院共对近70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共对10名被执行人处以罚款。
过硬的执行,极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桐庐法院将以破解执行难为抓手,争创破解执行难先进法院。在谈到下一步执行工作时,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说:“将继续强化执行创新,着力于长效机制、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法院裁判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