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 婴 公 告
现公告查找以下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请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杭州市儿童福利院认领(联系电话:81909773),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浙江省民政厅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