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x0004版:萧山生活

“双11”,今年多了哪些新花样

  生活刊记者 朱伊丽

  从2009年阿里首倡“双11”至今,历经五年后,今年的“双11”又多了哪些新花样呢?

  线上线下,联手狂欢

  往年“双11”是电商的集体狂欢日,实体商店则沦为电商的“试衣间”,很受伤。今年,一些商场索性主动出击,当好“配角”。从本月初起,银泰商业、王府井百货、大悦城、广百百货等全国28家百货集团终于正式加入战局,联合天猫正式推出O2O专场。比如,银泰就在今年“双11”首次和天猫达成战略合作,其线下35个实体店都将加入“天猫11·11购物狂欢节”,消费者可以通过实体店扫描二维码获得优惠券,并跳转至线上购物。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天津、武汉、南京、成都、西安、长沙等33个城市的317家门店,都将集体参与此次天猫“双11”的专场活动,参与方式包括在商场内用手机淘宝摇红包、秒杀、抽奖、领取优惠券、使用支付宝支付等。 不过,这场线上线下联手狂欢的战火,暂时还未蔓延到萧山。据生活刊记者了解,萧山的几家大型商场如加州LSE城市生活广场、恒隆购物广场等,均只推出了几场小型的“双11”线下有奖购物活动。

  义蓬购物中心在“双11”期间了系列满额有奖及优惠抽奖活动:11月8-11月11日活动期间,指定服饰百货一次性购物满98元,凭商场购物小票即可至客服中心抽奖一次。据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抽奖活动的中奖概率是百分之百。该购物中心某运动品牌店的工作人员说:“网上很多打折的都是旧款,我们这里虽然折扣没有到5折那么高,但最新款的都在促销之列,也是很吸引人的。”

  “在微信领红包,到商场消费,这种模式也将马上在我们的微信平台上推出,购物中心的官方微信也将向购物平台转变。”义蓬购物中心企划部负责人告诉生活刊记者。

  昔日“剁手党”,今年不再囤货

  生活刊记者发现,今年“双11”很多消费者也不那么热切囤货了。消费体验变差是很多消费者不再囤货的主因。此外,实体店打折力度加大,也一定程度上分流了部分消费者。

  家住萧山白马小区的章小姐说,每年“双11”都是她囤货采购的最佳时机:“我双11的网购最高纪录是一天成交2万多元,一天收12个包裹。进入10月份,我就慢慢把需要的物品淘起来放在购物车中,到了11月11日就开始发挥‘一指神功’抢购。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以前都是瞎买一通,看着便宜就都买,其实质量不一定满意。现在我变得理智了,会提前列好清单按需购买。”她说,她将今年要买的东西进行预购,提前支付约10%的定金,然后11月11日当天就可以随时支付尾款,不用熬夜奋斗了。

  不过今年章小姐有个新发现,平时经常关注的几家淘宝、天猫店铺,虽然和往年一样都相继推出“双11”预售款,但在“预售规则”中却多注明了一条“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这条规则,让章小姐产生,“买了不能退换,这不是和《新消法》冲突了吗?”

  预售商品不退换,下单需谨慎

  生活刊记者打开淘宝“双11”预售场,网页上显示一款原价2890元的某品牌女士高筒靴,已打出790元的“双十一”特价。购买页面从原先“立刻购买”的提示按钮,也换变成了“立刻付定金”。

  如果消费者想要买到这款特价商品,需要预付99元定金。按照“预售规则”,顾客需在“双十一”之前,预付定金,并在预售结束时在“已买到宝贝”内付清余款,才可以享受该商品的特价。如果消费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付完余款,该商品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另外,预售商品也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预售商品定金不退还,也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这个规定合法吗?生活刊记者为此咨询了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通过电商购物,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新消保并无预售商品的界定,因此,网购中的预售商品显然也应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生活刊记者,虽然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下列商品不属于7日内无理由退货:(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上述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网络购物平台上出现的双11预售商品大部份不包含在上述范围之内。因此,如果商家单方面做出“预售商品不退换”的预售规则,仅以预售作为借口,明显地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根据《消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钱江晚报 萧山生活 x0004 “双11”,今年多了哪些新花样 2014-11-07 3680949 2 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