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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8版:浙中城事·办案笔记

抢了两只大钻戒
23万的戴手上
16万那只呢

  90后小汪,是河南太康人,去年11月来义乌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平时就到处闲逛。

  今年1月的一天,小王路过一家金店,就进去看了下,随口说想买个钻戒。

  金店的营业员很热情地上前招呼,连续拿了几个标价两三万元的钻戒给小汪展示。

  没想到,小汪扮起了“高富帅”,只看中了柜台里标价16.3万元的钻戒。他佯装很有兴趣地对营业员说,喜欢是蛮喜欢的,我再考虑考虑,还留下了手机号码。

  过了一两天,小汪又回到这家金店,又看了标价分别为5万元和16.3万元的戒指。看完之后,又说要回去考虑考虑。

  又过了两天,小汪第三次来到该金店。营业员已经认识他了,又让座又倒水,接待服务更热心了。

  这回,除了上次16.3万元的钻戒,小汪还让营业员拿出了一个标价20多万的大钻戒。和之前几次一样,他拿起放大镜,装模作样地比较两个钻戒,其实却是在留意营业员的举动。

  营业员刚一转身,小汪就拿起两枚钻戒,一溜烟外跑。眼看着“熟客”拿着两枚贵重钻戒消失在人群中,营业员很着急,也很委屈:“他来了店里三次,每次都是来看钻戒,所以一点也没想到会是来抢的。”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几个月后,义乌警方远赴河南抓获小汪时,标价23万多元的钻戒居然就戴在他的小手指上。据小汪交代,另一枚标价16.3万元的戒指,在案发当天逃跑的过程中,给弄丢了。

  至于为什么专挑女戒下手,小汪的理由让人大跌眼镜,“男戒没有女戒款式好看,也没那么大的钻石,女款可以自己戴也可以卖钱。”

  最终,经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汪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罚金1万元。

  本报通讯员 王珺 本报记者 龚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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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万的戴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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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3683515 2 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