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调查报告
为什么没有更高层级的领导被追责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3条回应:这一条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刘平解释说,依据这个法规,突发事件要处分的,就是“直接负责”的责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调查结果,调查组据此认定: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调查报告都查阅了哪些资料
20天的时间,产生一个详细的报告。
“为了弄清事实,调查组专门查看了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拍摄的累计70个小时的视频录像。”调查组成员熊新光介绍,参与调查人员前后超过100人,组内有38人脱产参与调查,查阅了195份政策、法规、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对51名有关部门领导进行谈话;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问询了96名当时在现场的人员,包括家属、游客、现场执勤民警、工作人员等,确保在事实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
外滩踩踏为何是“事件”不是“事故”
“外滩踩踏不是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因此不能定义为‘事故’。”调查组专家闪淳昌告诉记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事故通常是责任事故,是有关人员因为违反有关规章、法规或规程而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