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再度提醒
违章罚款不及时交,麻烦会很多
【记者 叶梦婷 播报】 今年年初,东阳市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要求,推行了罚交分离,当事人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后,需持决定书到本地的农行、工行等网点交纳罚款。但是,有部分当事人在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后,忘记交罚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民警说,交通违法处罚一般有二种情景:一种民警在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另一种是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在未接受处理之前,不会产生滞纳金;在接受处理后,并由执法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才会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是网上自动计算生成,滞纳金实行封顶,最多不会超过罚款金额100%。
值得提醒和注意的是,许多当事人都会在驾驶证一个周期快满前去处理交通违法,虽然交通违法处理了,但罚款没有交,这就还不算处理完毕。
也就是说,如果罚款超过这个记分周期后才去交纳,那所记的分值将会转到下一周期。比如,如去处理的驾驶证是2011年2月27日,本人在2月26日处理了三个交通违法,被记11分;按规定在2月27日零时所记分数清零,但由于驾驶人有事未当日交纳罚款,2月28日才缴,所记11分就不会被清,而转到新的一个周期。
交警部门提醒,当事人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应持决定书及时到本地相关银行网点交纳罚款,避免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通讯员 蒋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