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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002版:余杭生活

非环保电池、涂料消费税开征 我区首个征期平稳顺畅

  笔者了解到,为了促进节能环保,从2月1日起,我国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笔者从区国税局获悉,截至3月16日首个征期结束,我区共有77户涂料消费税纳税人、12户电池消费税纳税人顺利完成纳税申报,共入库消费税税款5.23万元。

  据悉,此次征税主要针对铅酸电池和挥发有机物含量较高的涂料,原电池、蓄电池均在征收范围之内。而部分环保类的电池,如无汞原电池、锂原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免征消费税,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该政策将对促进电池、涂料相关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起到较强的引导作用。同时,通过征税提高这两类商品的成本,最终提高消费价格,也可以让消费者有意识地少用此类商品,增强环保节能意识。”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据悉,政策发布后,区国税局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对于按照文件可享受免税的电池、涂料产品已做好免征备案工作。


钱江晚报 余杭生活 y0002 非环保电池、涂料消费税开征 我区首个征期平稳顺畅 2015-03-27 钱江晚报2015-03-2700009 2 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