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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2版:今日下沙·开发区

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实训和就业
各项补贴资助开始接受申报

  昨天,记者从开发区人社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开发区“两港”、“八园”建设,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2014年度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实训和就业等各项补贴的申报正式启动。

  本次资助项目共有五项,包括了工作场所租金补贴、社保补贴、创业项目追加资助、企业实训补贴、用工补贴。

  在4月3日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企业需要将材料报送至开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地址在学林街1288号二楼办公室。其中,房租补贴、社保补贴、实训补贴需先行网上申报再报送纸质材料,创业项目追加资助、用工补助可直接报送纸质材料。

  工作场所租金补贴

  大学生在开发区创办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文化创意类项目以及开发区鼓励发展类项目的企业并正常经营(需依法纳税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可享受工作场所租金补贴。

  补贴上限为100平方米内第一年每天1元/平方米,第二、三年每天0.5元/平方米,其中入驻新加坡科技园、高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园区的,给予100平方米内第一年全额,第二、三年减半的租金补贴。

  社保补贴

  大学生创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吸纳当年应届毕业生的,可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额度按企业应缴部分的40%计算,其中吸纳开发区生源或下沙高教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按60%的额度给予补贴。

  创业项目追加资助

  对当年度已获得杭州市创业资助且原申报项目继续经营、发展情况较好的大学生创办企业,经专家评审后,可享受开发区创业项目追加资助,最高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企业实训补贴

  开发区区级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可参照市级实训基地标准享受企业实训学员生活补贴、训练费补贴;开发区市、区两级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还可享受企业带教老师补贴。

  补贴依据本企业实际留用的实训大学生人数发放。已列入市级见习基地的区级实训基地不重复享受补贴。

  用工补贴

  开发区内企业录用的当年应届毕业生为杭州市区生源(萧山、余杭除外)、“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或下沙高教园区高校的可享受用工补贴。

  用工补贴额度为1000元/人,其中是大学生创办企业录用的,补贴额度为2000元/人。

  本报记者 陈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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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7 3828505 2 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