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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5版:今日下沙·社区

矛盾源头:
“最终用户”的指向不明确

  在下沙,所有的高层居民住宅小区都是采用“二次供水”的。因此,自来水漏损费用这个现象,在很多小区都存在。

  “退一步讲,如果管理项目小,损耗费用少,那就算了。铭和苑有三千多户,是下沙户数最多的小区,公司实在承担不起这笔损耗费用。”汪先生说。

  今年年初,物业公司以柳翠坊小区为样本,对小区2014年度的水费收付情况进行了核算。

  经过核算,2014年度柳翠坊小区总表的损耗约为0.22元/立方米,但物业公司决定水费价格在物价局规定的基础上增加0.15元/立方米。

  据了解,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大多数铭和苑的居民表示理解,“这笔费用的确应该我们居民承担。一个月下来,每家每户应该相差不了几块钱。”探梅坊的黄女士说。但也有部分居民表示没法接受,自家实打实用了多少水,就该按相关规定付多少水费。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限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汪先生翻开小本,“最终用户不就是使用者吗?物业公司只是在帮忙代收代付水费而已。”

  其实,正是这个“最终用户”的指向不同,才导致矛盾的出现。“对水务集团来说,既然水供到了总表,那么整个小区就是最终用户;但物业公司来说,只能把‘最终用户’落实到每家每户。这么一来,中间的供水过程,就脱节了。”汪先生说,只有拿出物业不能这笔漏损费的相关依据,物业公司才会放弃。

  目前,开发区物价局正在对这件事情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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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用户”的指向不明确
2015-04-09 钱江晚报2015-04-0900016 2 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