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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7版:中国新闻·时事

为什么说季建业
是“非典型性”受贿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宣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办案人员称,季建业案不同于通常有明确请托事项的典型性腐败,不是那种赤裸裸金钱交易,而是一种“非典型性”受贿。季建业的落马源于习惯于小圈子隐蔽受贿腐败,肆意破坏招投标程序,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手段具有隐蔽性、防范性特征。

  传统贿赂少

  多放在朋友处体外循环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底至2012年9月,季建业本人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分别以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低价购买别墅、墓地等方式,先后21次非法收受7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记者注意到,法院全部认可了检察院的七项指控。

  据办案人员介绍,季建业案传统贿赂少,多数表现为收受股票收益,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低价购买别墅、墓地等方式受贿,且收受的贿赂多放在朋友处,受贿在体外循环。比如,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就是季建业“朋友圈”中的一名商人,他曾是季建业下属,深得季建业信任,家里有很多事情都委托徐东明去办。季建业有些受贿所得,可以放到徐东明那里而不需要徐东明出具任何手续。

  2009年底,徐东明抛售股票得到770万元收益,徐东明告知季建业妻子高乃维送给季建业,而高乃维按照事先与季建业商定的意见,授意徐东明暂时保管该笔款项。徐东明将该款连同之前为季建业保管的140万元共计910万元,均用于投资、经营等,并定期与高乃维对账,还支付部分经营收益等。

  办案人员介绍,季建业案大部分受贿行为发生在固定的、常年交往的老朋友,很多案件当事人都是季建业交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朋友,长期相互利用。季建业每年春节都会召集特定的几名商人吃一顿饭,逐步形成了以季建业为核心的圈子。

  朋友间权钱分离式交易

  不影响贪腐事实认定

  办案人员说,季建业案中很多案件当事人一开始认为就是感情上的正常往来,不是一种权钱交易,不能作为犯罪去认定,但这是误解。

  办案人员表示,通常而言典型性行受贿案是有比较明确的请托事项,给予的贿赂为金钱或者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物品。季建业案件有非典型性,是指不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比如贿赂标的物有低于市场价50多万元购买的墓地,有低于市场价格54万余元的别墅,这都使季建业变相获得了差价收益。

  在季建业案中,贿赂标的物不是直接由现金或金钱的形式来表现的,更多是一种利益的输送,更加隐蔽。“本案中,贿赂发生多表现为利益交换,比如你帮我办了一个事情,我就成立一个公司让你来入股,按照入股给你分红。犯罪隐蔽性在这个案件中体现得最突出。”

  比如,吴中集团董事长朱天晓为了感谢季建业帮助,就以合作投资公司为名成立了公司,但公司存续四年间,朱天晓操纵开展了仅有的三笔经营业务,赢利960万元,变相把其他公司应得利益转移到这个公司当中,借此先后送给季建业90万元分红款和50万元出资款。为隐瞒真相,这些款项均由徐东明按照季建业夫妇的授意保管、经营。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季建业案中,存在一个滥用权力和利益获得呈现分离的状况,但这个并不影响在法律层面上认定贪腐事实的存在。对于如何警惕“非典型性受贿”,高波建议首先要做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包括他的身边人、家里人、朋友圈等相关情况。另外,要把纪律放在法律前面,应该坚持抓早抓小。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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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3841547 2 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