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y0003版:余杭生活

患有高血压且未服药,油漆工上班时间发生意外

两年工资补偿换不来家属“不追究”

  外出务工,却意外晕倒,明明在两个月前的体检中查出患有高血压,却一直不见服药。家属方面说,由于是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应属工伤,而对于公司提出的两年工资补偿却不同意。调解的不顺利,警方的介入,调委会的苦口婆心……本期“有话好好说”,我们来讲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从安徽来余杭打工的王某自2006年始一直在杭州某公司从事油漆工作。2015年3月9日晚,王某在上班期间因突发疾病晕倒在单位车间,后被公司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诊断为脑出血且未脱离生命危险。

  而就在今年一月,公司组织体检的时候,王某被查出患有高血压,而明知自己有高血压,王某却一直不服药。而当家属得知王某的情况后,很意外,便急忙从安徽赶来。此时的王某,正躺在重症监护室。

  王某家属与公司为此发生纠纷,虽经多次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3月12日,双方向瓶窑镇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就此事进行调解。当时,王某仍在医院进行治疗,王某家属的情绪非常激动。他们认为,王某是在工作期间出的事情,公司理应为此作出赔偿,给家属一个交待。公司则表示,王某自身患有高血压且未服药,意外发生后,公司及时送到医院,也做了该做的包括医疗费用、家属的食宿安排等等。王某事件的发生谁都没有想到,令人遗憾。对于家属提出的赔偿,公司愿意补偿王某两年的工资。但对于公司的说法,家属对此并不满意。双方争执不下,调解工作进行地并不顺利。

  13日,调委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对家属方的情绪予以安抚,并阐明法律关系,王某意外事发突然,令人悲痛惋惜,家属也更要坚强,同时建议其理性对待。另一方面,劝导公司能否亮出姿态,表明公司对家属的诚意,缩小双方的差距。经过整整两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从而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调解员有话说:本案调解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额度。考虑到王某家属情绪激动,便两方都做工作。一方面通过分析让当事人王某的家属认清意外并不是公司故意为之,王某不重视自己的病也是一部分原因;另一方面,劝说公司方面能体谅王某家属失去家人的痛苦,将心比心。本着“以和为贵促和谐”的调解原则,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案成功化解。

  律师解读:该纠纷调解时,王某尚未死亡但有生命危险,家属强烈要求调解,故本案以补偿的形式予以调解。补偿标准参照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孙聪 陈恩美


钱江晚报 余杭生活 y0003 两年工资补偿换不来家属“不追究” 2015-04-10 3840141 2 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