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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2版:科教·大讲堂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何勤华讲中华民族与法治

腐败案频发,说明制度有漏洞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唐太宗的这句话其实跟“法治”有关。按照《说文解字》,法从三点水,法平直如水,是强调它的公平;后来又有个说法,水还代表了老百姓,这个意思,就是从唐太宗那句话里来的。

  “法治”现在已经成为越来越热的话题。春秋战国时代到今天,依法治国,我们走了一条怎样的曲折道路?本期人文大讲堂请来了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何勤华,为大家解读。

  200万年前

  就有了法律的雏形

  中华民族是世界唯一一个五千多年文明、持续到今天没有中断的民族。为什么中华文明能够延续这么长时间?这与我们在治国理念、制度和方式上,既能够保持自己的传统,又能够吸收外来文化、外来文明,兼容并蓄,发扬光大,从而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有关。

  2001年,我们做过一个国家项目,题目就叫“法律文明史”。我们考察了160多个遗址样本,从200万年前的重庆巫山人一直到商代、夏代,分析当时的物品,我们感到人类在文明进程中,运用法律或者运用规范来安排制度,或者说维持社会的秩序,或者维持一个人群的秩序,始终没有中断过。

  打个比方,人类最早的时候,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产生了公共权力。陕西蓝田人就有一种议事厅,用来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

  为了阻止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行为,使物品交换能够顺利进行,不触犯他人利益,公共权力,如一些原始的法律规范或者习惯、习俗,在法律文明之前就已经形成了。

  在中华文明中,这种公共权力延续到夏商,接着进入周王朝及春秋战国时代。

  也就是说,在中华民族文明形成过程当中,已经注意到了运用规范的力量来维持社会秩序。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李世民这句话是怎么来的

  春秋战国时代,形成了一个专门主张法治的学派,管仲、李悝、商鞅、韩非等,后世称他们为法家学派。法家及儒家、墨家、道家,都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群体,是最具智慧的精英。法家当中,商鞅、韩非的理论影响最大。

  法家理论有这么六个要点:以法为本、缘法而治、法律公开、刑无等级、重刑、一法一中。

  法家的理想是建立一个法治国,韩非认为人都是自私的,所以要有规范来限制它。

  我个人感觉,法家的法治理论有缺陷,比如说强调重刑。秦始皇时期,李斯制定法律,在路上倒灰也要判死罪,非常严苛。另外他讲的法治的法,是君主个人的法,强调集权,强调专制,这都是它的负面影响。

  但是法家理论、法治理论在当时中国,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理论,一种治理国家的模式,最终带领中国走向了统一,建立了一个强大秦王朝。

  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要“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儒家学说为正统,这个观点实际上对中国古代治理国家的模式是一种丰富、一种发展,是总结了秦亡的教训,法治太苛刻,老百姓都害怕了。

  汉以后的治国,采取了儒家与法家相结合的模式,叫“外儒内法”或者“明儒阴法”。

  做得最好的是应该是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说你离开了老百姓,你的统治是不稳的,他非常注重民本。

  把制度的“制”改成“治”,表明我们的法治带有民主性,有民本的关注,四中全会非常强调发扬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表明了正统的法学世界观。

  《六法全书》的出版

  标志中国法律真正定型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法和法学就伴随着英国的侵略一起进入中国。当时的中国,把西方的法治模式引进来,消化吸收,再结合具体国情,把法治慢慢往前推进。

  辛亥革命以后,统治者提倡用西方先进的资产阶级法治理论和法律制度改造中国,建设中国,在1928年到1935年的七年当中,编纂出版了《六法全书》(六个门类的法律法规汇编,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近代世界法律有两大法系,英美法系,以英、美为代表;大陆法系,以法、德为代表,日本和当时的中国的“六法”均属之,大陆法系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简称“六法”),这是中华民族法律文明进步的一个必经阶段,中国法律在这里真正定型。

  中国近代在移植、吸收外国法律文明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资产阶级的法律体系,到1949年慢慢融入到中华民族自己的法律的发展当中,成为中华民族法律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也成为了中国近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国情。

  所以现在我们提倡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什么是中国特色?这一段历史从鸦片战争到现在,170年的历史,本身也是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特色。

  依法治国

  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

  依法治国,我们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我归纳叫“两个阶段的否定,两个阶段的肯定”。

  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我们对法治持批判态度,当时《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批了四个观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司法独立、法治推进。

  当时,法治是作为“反动的资产阶级观点”来批判的,其“罪状”有两条:第一条,法治是资产阶级政要迫害人民群众的工具;第二条,它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对劳动人民和无产阶级具有腐蚀作用。

  1954年,国家起草宪法,为法治平反,宪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是毛泽东。

  1957年反右运动,出发点是党内整风,后来形势变化,转变成反击右派的运动。接下来就是1958年的大跃进,对法治造成了非常大的冲击。反右运动把著名的法学家全部打成了右派,发配到大西北或劳改农场去劳教。

  再往后到1959年的6月,撤销国务院法制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打乱公检法,人大不开会,也不立法,1968年12月,全国所有的检察机关都撤销了。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带来了法治建设的春天。从那个时候开始,法治越来越深入人心。当然中间也经过几个阶段,比如1979年到1980年发生过一次人治和法治的大讨论。有个关键点,就是1996年2月8日,中央政治局请法学专家进中南海上课,讲课的主题就是“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第二年,依法治国被写进十五大报告。1999年修改宪法,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修正案。2012年十八大召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推进法治

  是当下中国发展的需要

  当下中国,社会发展问题很多,困难很多。推进法治,实际上是对社会发展的一种回应,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归纳了六个方面。

  第一,是肃清法律虚无主义的需要。法律虚无主义在目前的表现主要就是权大还是法大,四中全会对这个做了肯定的回答,就必须要肃清法律虚无主义。

  第二,是整合各个方面法治资源的需要。把分散的法治建设资源综合起来,让全国人民、让全党上下有个遵循的目标。

  第三,是中国社会继续发展的需要。社会要发展,邓小平同志讲过,我们要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以赴抓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如果不发展,我们就不会有今天这么好的局面。

  第四,改革的需要。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大家都知道像上海的自贸区,现在扩大到四个自贸区。在自贸区里法律要先行先试,改革要依照法律,不能像以前那样摸着石头过河,要用法治引导。

  第五,处理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需要。我们现在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特别多,以前靠行政压下去,后来靠经济政策。但是经济手段也是有局限性的,最终还是要通过法律,法治是最可靠的。

  第六,反腐倡廉的需要。最近查出了很多腐败案,我认为是制度出了问题,一个人、两个人犯错误可能是人的问题、素质问题,但是那么多人出问题,就是制度问题,或者讲是有漏洞,需要弥补,制度健全非常重要。


钱江晚报 科教·大讲堂 a0012 腐败案频发,说明制度有漏洞 2015-04-14 3844824 2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