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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微新闻

淘宝上卖假冒“大嘴猴”
被抓了

  在网上卖假冒货的各位店主,你们可要小心了。卖假冒货不仅仅是罚款关店那么简单,很有可能要坐牢的。昨天下午,两名在淘宝、阿里巴巴上卖假冒大嘴猴服装的女店主,被鄞州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刑。

  周玲(化名)30岁,在宁波一服装城开了一家服装店。2013年8月,实体店生意不好做,她把目光投向网络,在淘宝网和阿里巴巴上开起了店,主要是对外销售“PAUL FRANK”(大嘴猴)品牌服装。

  商场里,正品的大嘴猴便宜的也要好几百,贵的上千,而周玲网店的价格就特别“亲民”,只要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这么低廉的价格,明眼人都知道是冒牌货。但网店还是吸引了不少顾客。周玲生意越来越火,她在鄞州区某物流公司专门租用了一间仓库,作为网店仓库。

  35岁的王婷(化名)是周玲的同行。去年3月起,她干起了和周玲一样的事,并租用了同一家物流公司的仓库。

  同年7月,民警在物流公司抓获王婷,并当场查扣她的仓库内标有“PAUL FRANK”及“大嘴猴”图形商标服饰9000余件,在周玲的仓库内查获近2000件。

  见事情败露,周玲到鄞州公安分局自首。

  至查获时,周玲的两家网店中假冒大嘴猴品牌服装已销售近2000件,销售金额达到27万余元;王婷的店则为20余万元。

  庭审中,周玲申辩,全国商场都普遍存在假名牌,所以她也卖假货,她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法的。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玲和王婷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以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本报记者 邵巧宏

  本报通讯员 尹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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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了
2015-04-16 钱江晚报2015-04-1600013 2 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