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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3版:建德生活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不及时 要上“黑名单”

  去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以下简称《条例》),也是启动企业年检制改为企业年报制的首日,标志着之前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正式废止。

  之前实施的企业年检制度,需要企业先填写各种表格及准备相关许可证件,然后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有的还需要找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再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通过审核,最后盖章表示年检通过。新的年报制度后,企业只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然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对企业实施抽查,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异常名录”管理。

  年检变年报:是否等于在监管上放松

  企业年度报告是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自主申报并公示,而原来的年检是工商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以前企业年检时,每年要准备一大堆材料,还要安排专人带着材料到监管部门,碰到年检的企业多还得排个队,常常一天就只能干这么一件事。”一家企业的会计小邵说,现在,他只需坐在办公室里,通过电脑就能把材料上传提交完毕,既省心又省力。

  由于企业信息都是企业自主申报公示,是否意味着对企业的监管放松了?我市市管局企业监管科科长尹琳告诉我们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具体落实,它对企业的管理不仅不是放松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更严格了。只是监管的理念、管理的方式和手段都与过去大不相同了。”

  她介绍,新的年报制首先,变政府一家管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方有机统一共同监管,企业的经营诚信情况将向全社会公示;其次,变资金罚为信誉罚,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进行公示,若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还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清单。

  企业信用监管:“一处受限处处受限”

  笔者从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4年度我市应企业年报 7234家,可是截止到4月初,只有1767家企业完成了年报。市场监管局已经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形式告诉企业进行年报,并在各基层所窗口发放年报宣传册。

  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企业,如果企业未依照《条例》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市管部门将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进入这个名单,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客户合作、银行贷款等工作中采取限制或禁入等约束措施,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年报可以说强化信用约束措施,不再依靠以前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规范企业诚信经营。”

  温馨提示:凡2014年12月31日(含)前在建德市场监管(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分支机构),均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zjaic.gov.cn)或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红盾网(http:/www.hzaic.gov.cn)办理年报公示。如有疑问,可与我市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58313561、58313562,望各企业加紧申报! 沈菲 尹琳


钱江晚报 建德生活 k0003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不及时 要上“黑名单” 2015-04-17 钱江晚报2015-04-1700010 2 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