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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005版:余杭生活

丈夫摔至工伤八级

妻子为何爬上吊塔以“死”相逼

  在日常的交际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矛盾和纠纷,有时候甚至因此要上法院打官司,当你不想走过于繁琐的司法程序,当你想和发生纠纷的一方好好说话,当你遇到问题不知道要找谁,问谁,谁来处理的时候,联系“有话好好说”栏目,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给你一种更加实在的调解方式。

  外来务工人员黎某某施工时不慎从四楼摔至二楼,与用工单位多次协商未果后,妻子爬上工地吊塔以“死”相逼,极端要求赔偿的方式是无理取闹?还是走投无路?本期“有话好好”说,我们来讲述一起“以‘死’相逼的赔偿”。

丈夫摔至工伤八级

妻子为何爬上吊塔以“死”相逼

  时间回到2014年7月20日,江西籍外来务工人员黎某某在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常二路口某工地施工时,不慎从四楼高处摔至二楼,随即被送往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由于黎某某一直没有做工伤鉴定,双方在工伤赔偿上也没有底。2015年2月,经杭州市余杭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捌级。此后,黎某某就开始了与用工单位的“赔偿纠纷”。

  黎某某与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双方的矛盾就在于赔偿金额的多少。考虑到该起赔偿的特殊性,黎某某的工伤中涉及“二次手术”的费用,用工单位表示,二次手术的费用要等手术后凭票再给予相应的赔偿,而黎某某却表示,二次手术要看身体的恢复情况,何时手术还不明确,而自己已经做好回老家的打算,希望事情能一次性解决好,他更担心的是二次手术之后拿不到相应的赔偿。对此,双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

  自今年3月份以来,黎某某以补偿太低为由,多次到五常派出所寻求处理。双方协商期间,黎某某及妻子不乏采取过极端的方式阻挠工地施工,当地派出所还为此出警过好几次。2015年3月31日,黎某某与妻子采取爬吊塔自杀的极端方式,声称若不按照她们要求的金额赔偿就从吊塔跳下。本以为只要将事情闹大就能获得更多的赔偿,不料黎某某的妻子以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被派出所民警强制带回派出所。

  应派出所要求,五常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赶往现场,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调委会本着帮难解困的原则,一方面做好用工单位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向黎某某及亲属做好法律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在合情合理范围内尽量照顾其合法利益。调解过程较为曲折,尽管法律对于工伤赔偿有着明确的规定,用工单位和黎某某仍然迟迟不能达成一致。但是,随着分歧的缩小,黎某某一方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这让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调解历时数日,最终,在调委会晓以法理人情以及利害关系之下,双方都作出了一定的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员有话说:

  维权应理性,诉求应合理。黎某某的妻子采用违法手段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应通过合法维权的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维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矛盾,达到诉求,而不是激化矛盾,表达得越理智,处理得越冷静,越有利于问题的化解。由于依法维权的意识淡薄,在部分群众中还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只有闹一闹,政府才重视”等错误认识,甚至有个别群众遇事情绪激动,出现“以身试法”等过激行为,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结果自己也受到相应的惩罚,得不偿失。

  律师解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外,依据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钱江晚报 余杭生活 y0005 妻子为何爬上吊塔以“死”相逼 2015-04-24 钱江晚报2015-04-2400010;3856832 2 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