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h0003版:杭州城事·民生

杭州开出首张超标排污“按日计罚”罚单

罚了3.7万仍不整改
8天过后再罚30万

  本报通讯员 裴斐 本报实习生 陆媛媛 本报记者 徐建国

  在以前,企业超标排污被处罚后,不少仍我行我素,原因是罚款是一次性的。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排污企业可真的要三思而后行了——其中一项新规定,就是“按日计罚”。

  昨天,杭州就开出了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在对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排污超标做出3.7万元罚款后,由于其未做出有效整改措施,杭州市环保部门昨天再次决定对这家企业实施“按日处罚”,8天共计29.6万元,两次处罚合计33.3万元。

  挨了罚继续排污,重罚没商量

  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桐庐,是一家肠衣生产企业。

  今年3月23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对凯胜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正在生产,外排废水量很大,而且有一股明显的腥味。执法人员随即现场对其外排的污水取样送检。

  根据4月1日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确定外排污水氨氮和总磷浓度超标。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凯胜公司的超标排污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3.7万元的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也明确告知,如继续违法排污,将按照《新环境保护法》中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在送达责令整改文书(4月1日)起的30日内要进行复查。4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凯胜的排放污水进行取样送检,经检测,其中的氨氮、总磷浓度虽有所下降,但仍然属于超标。

  “这也就说明,该企业并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执法人员说,如果不能做到达标排放,企业其实就应该先停产。可是这家企业一直还在开工。自责令整改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也就是4月2日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4月9日),共计8天。

  根据“按日计罚”的规定,也就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凯胜公司首次违法被处罚3.7万元,实际累计8天违法排放,按日连续处罚其29.6万元,与原处罚金额合并后共计33.3万元。

  一罚了之的好日子过去了,执法利器还有不少

  昨天,杭州环保部门还要求企业进行三个月的限产整改。“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监管,如限制生产后仍超标排放,将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乃至报请政府关停等措施。”

  昨天上午,钱江晚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进凯胜公司,企业显得有点冷清,基本看不到工人。

  “我们对处罚的结果无异议,以后会按标准排污。”凯胜公司相关负责人说,4月1日被告知污水排放超标后,他们就开始了整顿。只是,设备更新需要时间,企业运作也是一整个系统,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可能没那么快纠正过来。“作为企业也希望能达标排放的,我们会等系统运作正常,排放达标后再正常生产运营,而且新的采购设备近期内也会马上安装到位了”。

  “一罚了之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杭州环保执法人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通过这个案子,希望能引起排污企业的重视,否则谁都有可能成为“按日计罚”的第二家。

  钱江晚报记者获悉,新环保法还赋予环保部门不少新的执法利器。比如,可查封扣押污染排放设备、环境违法信息入社会诚信档案、对直接责任人员处行政拘留、对限产停产做了更明确规定等。看来,排污企业今后可真的得悠着点了。


钱江晚报 杭州城事·民生 h0003 罚了3.7万仍不整改
8天过后再罚30万
2015-04-24 钱江晚报2015-04-2400014;钱江晚报2015-04-2400015;3858732 2 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