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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甬现

“高富帅”网友同意跟她见面
前提是她交3500元做个“同居证”

  本报讯 41岁的黄女士,是湖北人,在五乡一塑料厂做仓库管理员,因为常年在外打工分居,与丈夫的感情也是时有摩擦。这样的婚后生活让她感到很疲惫。

  某天,黄女士在QQ上搜索同城好友,搜到一个“期待你的出现”的QQ,并主动加了他成为好友。经过数日网上交流,黄女士逐渐对“期待你的出现”产生了好感,两人经常在网上互诉衷肠。几天后,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

  聊天中黄女士了解到,“期待你的出现”是一名开房地产公司的离异男士。为证明自己所说并无虚言,男子还告诉黄女士自己的 “真实姓名”是吴某,并将自己的离婚证书和公司营业执照用QQ发给黄女士看。

  经过一个月的电话、短信、网聊,黄女士对吴某的情况信以为真,视吴某为心目中的“男神”。

  黄女士主动提出两人见一面,顺便一起到外面去旅游,吴某同意了。但他有个要求,需要律师帮他安排一下事务,才可以去旅行,并且两人在外面宾馆住一起的话,需要去做个“同居证”。

  吴某表示这是以防被人认为两人有不正当关系,被带到派出所就不好看了。黄女士想想,觉得吴某是当老板的,有钱人出行都是要人安排行程的。

  没多久,一个自称是吴某律师的男子给黄女士打来电话。男子告诉黄女士做同居证需要3500元,并发给黄女士一个账号,要她将钱汇到账号里。

  想想平时聊天时,吴某对自己嘘寒问暖,还表达出了爱慕之情。黄女士也没多想就将钱汇了过去。

  眼看相见的日子逐渐要到了,黄女士向吴某询问证件办理的情况。不曾想,吴某说手续还不齐全,需要黄女士再汇1万元过去才行。吴某还表示这1万元汇过去之后,他会汇给她50万的保证金,作为交往的条件。

  听到这话,黄女士感到不安了,她再三向表示自己已经快付不起房租了,并表示自己与吴某谈朋友并不是看上他的钱。可是吴某和他的律师却连番游说,让黄女士汇钱。

  黄女士越想越不对劲,猛然醒悟自己可能被骗了,立即到派出所报案。

  本报通讯员 吴玲

  本报记者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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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她交3500元做个“同居证”
2015-05-12 3878376 2 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