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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5版:中国新闻·时事

受贿、玩忽职守
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长薄连根终审死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长薄连根受贿、玩忽职守上诉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中,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薄连根自己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请托人款物,合计人民币3897.4031万元(其中受贿价值人民币9.1954万元的房屋系犯罪未遂)、美元9万元、欧元0.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严惩。此外,薄连根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对所分管的呼和浩特市收储中心、市土地前期成本审核小组及下辖的赛罕区政府审核秀水佳园项目中违反规定审批事项,致使五鑫公司和紫辰公司开发的秀水佳园项目和保全项目中相关虚列征地前期投入费用用于抵顶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8417.1383万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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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3878603 2 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