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章程是办学治校的“根本法”
浙江有4所高校章程被核准
本报讯 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发布消息,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4所高校章程获得核准书,成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浙江高校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高校章程承载大学精神,昭示大学使命。但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高校没有章程,或者章程没有经过法定核准程序。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迫切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结束大学“无章可循”的历史。根据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核准的章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本报记者 王玲瑛
本报通讯员 程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