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开始评选
日前,第十二届宁波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评选活动由宁波市消保委发起,各县市区消保委参与初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12家常务委员单位联合审定。
宁波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严格审查、择优推荐、慎重评定的方式产生。凡我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都可以向当地消保委申报参评,可以登录宁波市消保委网站(http://www.nb315.org.cn)了解详情。
据了解,宁波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每两年一届,每届有效期为二年,期间发生坑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导致消费者不信任的,宁波市消保委根据有关规定可予以撤销,并收回荣誉牌匾。
本报记者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