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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3版:今日下沙·开发区

高温补贴,你领到了没

开发区人社局提醒各企业:高温天气时,别忘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本报记者 陈素萍

  前段时间天气阴晴不定,眼下台风一走就入伏。昨天是“头伏”第一天,最高气温逼近34摄氏度,眼看着三伏天吐着腾腾热气扑面而来,下沙也将进入一年中最热的季节。

  酷暑高温期,开发区人社局提醒各企业:高温天气时,别忘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劳动者,高温天气时,别忘向单位要高温补贴。

  2015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与2014年相同,即职工每月可拿145-225元的高温津贴。

  根据浙江省的统一规定,2015年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又叫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也就是6月、7月、8月、9月。

  从6月底开始,高温津贴成为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咨询热点。投诉窗口和咨询电话中,不时有劳动者咨询关于单位高温费发放问题。

  高温津贴发放莫打折扣,这是有法可依的。其实,早在去年7月初,由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制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实施。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两种情况可获得高温津贴,“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单位就应该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此外,针对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也就是说,高温津贴一定要按时足额发放,不能用防暑降温饮品、物品来“偷梁换柱”。

  同时, 炎炎夏日里,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要提供避暑的休息室,还要提供高温避暑降温饮料,并且还要缩短高温时段的室外工作时间。《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你对“高温津贴”有疑问,可向所在企业工会咨询,也可拨打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热线81814567咨询。

  另据了解,今年,开发区各级工会将继续深入开展“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主题高温慰问活动,向开发区广大职工,尤其是奋战在高温、露天作业生产一线的职工送上关怀。


钱江晚报 今日下沙·开发区 q0003 高温补贴,你领到了没 2015-07-14 3947617 2 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