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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杭州新闻·法眼

比她小7岁的男人
要她赔精神损失费

微信摇来的“好友”翻脸比翻书还快

  本报讯 女人通过微信,认识了个男人。两人亲密交往后,女人删除了男人的微信,但对方却要求继续交往。女人拒绝,男人变得面目狰狞。他说:“我要精神损失费1万元,不然就把我们之间的故事公之于众。”女人听了又惊又吓,悔不当初。

  女人姓陈,44岁,山东人。今年3月底,她来杭州出差,住在余杭的一家酒店。在房间无聊玩手机,她用微信摇到附近的一个微友。从聊天中知道,对方姓王,在余杭工作,两人互发了照片,很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37岁的王某似乎很懂女人心。陈某聊得开了,说了自己一些私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后来两人还约在陈某所住的酒店见面再聊,期间有了亲密关系。

  第二天,陈某就发微信给王某,说自己要回老家了,以后不要再联系,并把王某从微信好友里删除。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王某似乎越陷越深。

  几天后,陈某收到了王某发来的多条信息,王某说,希望两人以后还能继续保持联系,陈某一直不回,她想以沉默来结束一切。

  接下来的几天,王某一直发来深情的短信。见陈某一直不搭理,王某变脸了。他以感情受到伤害为由,想要把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公布与众,以此来威胁陈某。

  陈某挺害怕的,于是马上回信息给王某,希望他不要冲动,不要太过分,并问他如何才能不再纠缠。

  王某说:“我越想越气,心里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你对我太绝情了。“他要求陈某进行赔偿,陈某最终答应补偿1万元。

  等陈某再次来到余杭的时候,她改变了主意。她决定报案来解决这件事。当天,王某还追问她为什么一直不给自己汇钱。陈某担心王某做出过激的事情,于是先去银行给他汇了3000元,并说自己手头没有现金了,剩下的7000元过两天再打过去。王某同意了,同时警告陈某,如果两天后仍然收不到钱,就照原计划做。之后,陈某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王某被抓。

  近日,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本报通讯员 余检

  本报记者 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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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4 3959747 2 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